一、建設項目情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年產2000噸低含氫硅油項目
(2)建設地點:高新園區緯一路10號浙江凱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內
(3)行業類別:C26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4)建設規模:投資150萬元購置調聚反應釜2臺、脫低反應釜2臺、壓濾機2臺、成品槽4臺、冷凝器1臺、低沸接受槽2臺、真空機組1套以及配套管道、閥門、電器、自控等設備,建設年產2000噸低含氫硅油項目。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主要保護對象情況見表1。
環境要素 |
具體敏感目標 |
方位 |
距項目所在廠區最近距離 |
規模 |
敏感性 |
保護級別 |
|
行政村 |
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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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空氣 |
宣家村 |
宣家村 |
NE |
~355m |
~577戶,1428人 |
一般 |
(GB3095-2012)二級 |
上何村 |
NE |
~355m |
一般 |
||||
姜村 |
NE |
~1100m |
420人 |
一般 |
|||
黃家村 |
SW |
~985m |
1027人,326戶 |
一般 |
|||
后川村 |
WSW |
~1100m |
602人,215戶 |
一般 |
|||
坑西村 |
W |
~1600m |
818人,273戶 |
一般 |
|||
下盧新村 |
W |
~1000m |
1043人 |
一般 |
|||
十五里村 |
WSW |
~670m |
~350人 |
一般 |
|||
西港社區 |
NW |
~1000m(最近) |
~1129戶 |
一般 |
|||
聲環境 |
廠界及廠界外200m范圍 |
一般 |
(GB3096-2008)3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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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烏溪江 |
E |
~5.7km |
中河 |
一般 |
(GB3838-2002)III類 |
|
江山港 |
W |
~1.5km |
中河 |
一般 |
注:宣家村目前在拆遷中。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根據預測,在正常工況下,該項目廢氣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不大,能達到功能區類別要求。
(2)廢水
落實本次環評提出的措施后,該項目生產過程產生工藝廢水主要為廢氣處理廢水、真空泵廢水、職工生活污水等。
該項目廢水經廠內廢水站處理達標后納管排入園區污水管網,送衢州市清泰污水處理廠處理。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
(3)噪聲
該項目實施后產生的噪聲主要為壓濾機、真空泵、輸送泵、風機等設備運行噪聲,其噪聲源強在70~85dB之間,噪聲經廠房與圍墻隔音、屏蔽、衰減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聲強度,對周圍環境無明顯影響。預計項目上馬后公司廠界四周環境質量現狀仍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區標準,疊加本底值后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4)固廢
本項目固廢主要為廢濾渣、廢水處理污泥、生活垃圾等。濾渣、廢水處理污泥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只要企業認真落實上述各固廢的處置措施,則該企業固廢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本項目擬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及預期效果見表2。
表2 污染治理措施匯總表
分類 |
措施名稱 |
主要內容 |
預期治理效果 |
廢水 |
廢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 |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收集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溝明管。 |
納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中的三級標準 |
廢水處理系統 |
依托廠區現有污水處理站,經隔油池預處理進后采用絮凝沉淀+生化處理工藝。 |
||
廢氣 |
廢氣收集系統 |
采用廢氣管道等措施進行收集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改擴污染源二級標準 |
工藝廢氣 |
二級水噴淋+堿噴淋處理后高空排放 |
||
噪聲 |
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 |
執行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
|
固廢 |
分類收集處置 |
依托現有危廢暫存庫、外運等措施 |
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 |
其他 |
事故應急措施 |
已設380m3事故應急池一座 |
加強環境應急能力的建設,降低事故發生可能性 |
綠化等 |
/ |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選址于衢州市綠色產業集聚區,符合衢州市環境環境功能區劃,并符合衢州市城市總體規劃、高新園區總體規劃及其規劃環評要求。
本項目為低含氫硅油生產,以高含氫硅油、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物、甲基二硅氧烷為原料反應制備,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采用的生產工藝和裝備技術以及資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潔生產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達標排放;項目符合總量控制原則。各污染物經治理達標排放后對周圍環境的貢獻量不大,對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較小,當地環境質量仍能滿足功能區要求。
建設單位應切實落實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加強環保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將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六、征求意見范圍、對象和期限
主要為評價范圍5km×5km(擬建地為中心,主導風向為主軸)區域內的公眾。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9日。
七、公眾意見反饋途徑
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等形式將意見反饋,也可直接拜訪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建設單位:浙江凱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許先生/13867025833
地址:衢州市綠色產業集聚區高新園區緯一路10號 郵編:324002
環評單位:杭州一達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電話:0571-3073906
地點:杭州市環城北路141號永通信息廣場東樓1801 郵編:310004
環評審批單位:衢州市環保局綠色產業集聚區環保分局 電話:3888422